数码笔记 发表于 2023-4-4 11:50:30

游戏帐号被盗算诈骗还是盗窃?

我在闲鱼欲卖帐号,骗子要求先发邮箱验证游戏账号信息。我就发了邮箱(扫码登录),骗子就偷偷通过邮箱钯游戏帐号和游戏密码更改,并删除密码账号更改邮件记录。其一,我主观只给骗子邮箱使用权,没有交付处置权。其二,我账号在我不知情的情况被修改账号邮箱。算诈骗还是盗窃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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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114 发表于 2023-4-4 13:19:59

首先一点,有交付游戏帐号的意思表示,发邮箱验证是交付的一个程序,如同验货。故倾向于认为陷入错误的认识而自愿交付。对方将钱支付你,交易完成。事实是对方未支付你款项,如证明对方有非法占有目的,游戏帐号有价值。倾向于诈骗。

Supergirl 发表于 2023-4-4 14:26:32

怎么感觉题主像是在复习刑法知识?


先说理论认识,再讲办法。
一、算诈骗还是盗窃
我们看看这两种犯罪的区别。
诈骗,行为人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,使受害人陷入错误认识而处分财产,行为人获益、受害人受损。盗窃,行为人秘密窃取他人财物。
核心区别在于“受害人是否陷入错误认识而处分财产”,即行为人是否有意识知道自己的处分财产。
提供邮箱以验证游戏信息的行为,如认为“提供邮箱等于交付账户”,则构成诈骗;如认为“提供邮箱不等于交付账户,仅仅是买卖游戏账户的一种交易习惯,则行为人秘密更改账户密码导致受害人受损”,则行为人构成盗窃罪。
结合题主所述情形,个人没有交付账户的主观意图,客观上实施的提供邮箱验证账户的行为,也不构成事实上的交付,毕竟题主没有提供密码给对方。行为人通过邮箱秘密修改题主游戏账户、密码,构成了秘密窃取、非法占有,因此构成盗窃。是否构成盗窃罪,还要看该游戏账户的价值,是否超过追诉标准(有的地方2000起算,有的3000起算,具体要看当地的规范性文件)。



偷心算不算盗窃?

第二:该怎么办?
   很简单,收集证据报案就是了。
    1.向谁报案。
   案发地、犯罪行为地、犯罪结果地的公安机关都可以。
    盗窃罪由一般由公安机关管辖,题主可以向自己居住地公安机关(派出所)报案,也可以向行为人所在地公安机关报案(如果题主能够确定行为人所在地的话)。
   2.报案前的准备。
   (1)游戏账户的基本情况;
   (2)与行为人联系过程,时间、地点、方式,聊天痕迹比如微信、QQ、咸鱼聊天记录等等。截屏,打印,按照时间顺序排列好;
   (3)行为人的基本信息。尽最大可能提供详尽资料,比如电话号码、网络聊天工具的账户等等。
   (4)邮箱登陆记录。题主提供了邮箱,对方要验证游戏账户。邮箱里的邮件可能被删除,但可以联系电子邮件服务提供商(126.163.等等)找回邮件记录。 同时也可以查找邮箱登陆地址等等。
   (5)书面报案材料。题主可以自己把上述经过整理出来,打印、签字,在报案时一并提交给公安机关。这个办法可以减少自己与警察沟通的时间,提高效率。
      以上。

美酒不可贪杯 发表于 2023-4-4 16:01:10

按照题主的描述,案件应当定性为盗窃,需要提醒题主注意的是,游戏账号的价值认定应当以行为时作为价格认定的基准日期。
建议题主尽快报案。
盗窃与诈骗都属于转移占有的取得型财产犯罪,核心区别在于,盗窃属于违反被害人意志而转移占有的取得型财产犯罪,诈骗属于基于被害人有瑕疵的意志而转移占有的取得型财产犯罪。

(一)二者在刑法处罚上有所区别
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:“盗窃公私财物,数额较大的,或者多次盗窃、入户盗窃、携带凶器盗窃、扒窃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,并处或者单处罚金;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,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;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,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,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。”
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:“诈骗公私财物,数额较大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,并处或者单处罚金;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,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;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,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,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。”从处罚程度上看,二者貌似没有什么区别,其实不然:
1、多次盗窃、入户盗窃、携带凶器盗窃、扒窃是盗窃罪单独入罪的条件,没有数额较大的要求,而诈骗罪的成立必须要达到数额较大的要求,对于诈骗罪来说,数额较大是罪与非罪的差别。
2、根据法释﹝2013﹞8号、法释﹝2011﹞7号等司法解释规定,盗窃罪数额较大的标准是1000元至3000元以上,而诈骗罪是3000元至1万元以上,相应地,盗窃罪中数额巨大、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也比诈骗罪要低得多。
综上来看,盗窃罪处罚程度实际上要比诈骗罪严厉。对二者进行准确,在量刑上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。
(二)二者在采取的犯罪手段上有所区别
盗窃罪和诈骗罪虽然都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占有他人数额较大的财物,但所采取的犯罪手段不同。
1、盗窃罪表现为秘密窃取,犯罪分子采取公私财物所有人、保管人未发觉的手段、方法,将财物据为己有,如顺手牵羊、深夜撬门扭锁、公共场所扒窃的手段等。
2、诈骗罪表现为虚构事实、隐瞒真相,常见的诈骗方法有编造谎言、假冒身份、伪造文书或者证件、涂改单据等,使被害人产生错误认识后主动处分自己的财产。
(三)二者在被害人是否基于认识错误而处分财物上有所区别

盗窃罪取得财物是违反被害人的意志且被害人不知情的情况,是取得型财产犯罪;而诈骗罪是被害人知情、基于认识错误而自愿地交付财物,是交付型财产犯罪。如果不存在被害人自愿地交付财物的事实,则不构成诈骗罪。受骗者在处分财产时必须有处分意识,即意识到自己将某种财产转移给行为人或者第三者占有,但不要求对财产的数量、价格等具有完全的认识。
可以从盗窃罪与诈骗罪的行为结构上掌握二者的区别。盗窃罪的行为结构:将他人占有的财物——通过平和手段——转移为自己占有。诈骗罪的行为结构:行为人实施欺骗行为——对方产生或者维持认识错误——对方基于认识错误处分财产——行为人取得财产——被害人遭受财产损失。从二者的行为结构上不难看出,二者区分的关键点是盗窃罪缺少诈骗罪的第三步即:基于认识错误而处分财物。该步包括两个要件:一是客观上有处分行为,二是主观上有处分意识,二者缺一不可。
1、客观处分行为。是指处分占有,也即被害人将自己占有的财物处分给对方占有。被害人客观上没有处分行为,行为人不构成诈骗罪,而构成盗窃罪。例1,甲在商场假装买衣服,欺骗售货小姐乙:“你帮我拿个凳子过来。”乙去拿凳子,甲趁机拿走衣服。甲不构成诈骗,而构成盗窃(调虎离山型)。例2,甲欺骗乙称:“我会魔法,会将10元钱变成100元。”乙便给甲10张10元让他变。甲将钱放进碗里,在变来变去时,趁乙不注意,将钱拿走,换成白纸,并嘱托乙10分钟后打开,遂离去。虽然甲有欺骗行为,乙有认识错误,但是乙没有基于认识错误而处分财物所有权给甲,因此甲不构成诈骗罪,而构成盗窃罪(趁不注意型)。例3,甲与朋友乙在吃饭时,欲非法占有乙的手机,谎称自己手机没电想借打一下乙的手机,乙答应。甲假装打电话,趁乙不注意拿着手机逃离。在此,虽然乙受骗产生了认识错误,但是乙并没有基本认识错误而转移财物的占有权及所有权,因此甲构成盗窃罪(欺骗借用型)。

2、主观处分意识。对方客观上有处分行为。但主观上没有处分意识,行为人不构成诈骗罪,而构成盗窃罪。所谓处分意识,是指被害人意识到将自已占有的财物转移给行为人占有。
(1)前提一:被害人具有意思自治能力。这是作出意思表示的前提。例如,甲欺骗精神病患者乙:“你手里的钱是假币,我用真币跟你换。”乙傻乎乎答应交换。由于乙没有意思自治能力,故其处分意识不被认可为诈骗罪的处分意识。甲不构成诈骗罪,而构成盗窃罪。
(2)前提二:被害人具有意志自由,被害人基于“自愿”而处分财物。这是指被害人是在知道有选择余地的情况下“自愿选择”处分了财物。例如,甲将一团卫生纸装入背包,进入银行,威胁工作人员乙:“我包里装着炸弹,给我10万现金,否则我就引爆!”乙以为真是炸弹,被迫答应照办。乙没有选择余地,不是“自愿性”地交付财物。甲不构成诈骗罪,而构成抢劫罪。
(3)前提三:被害人意识到自己是财物的占有者、支配者。例如,乘客丙将手机遗忘在出租车上。乘客甲上了出租车后,司机乙忽然发现座位上有部手机,便问甲:“这是不是你的手机?”甲谎称是的。乙便让甲收好,甲便将手机放进自已包里。甲欺骗了乙,乙有处分行为,但乙没有诈骗罪所要求的“处分意识”,因为乙并设有意识到自己已经是手机的占有人(转化占有),便不存在将自己占有的财物转移占有给他人的意识。因此,甲不构成诈骗罪,而构成盗窃罪,属于盗窃罪的直接正犯,因为甲亲自将司机占有的手机转移为自己占有。
(4)处分意识的内容。被害人对所处分的财物要有处分意识,就要求事先意识到该财物在交易活动中是现实存在的。这种对处分对象的存在性的意识,既可以源自视觉认识,也可以来自内心推断。如果被害人没有意识到财物的存在,就对该财物没有处分意识。
需要注意的是,没有正确的处分意识不等于没有处分意识,诈骗罪只要求有处分意识,不要求有正确的处分意识。如果被害人有正确的处分意识,就意味着没被骗。

丽娜 发表于 2023-4-4 17:38:09

如果对方不给你钱,那算诈骗,对方给你钱了那当然不算了。

一元钱 发表于 2023-4-4 19:23:37

盗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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